【0dsyong.com--工作總結范文】
開場報告是指發(fā)起者對科研課題的書面描述。這是隨著現(xiàn)代科研活動計劃的加強和科研課題程序化管理的需要而產生的一種新的應用寫作風格。發(fā)起者概述所選主題即“開場報告內容”,向有關專家學者和科技人員發(fā)表聲明。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論文開題報告的文章6篇 ,歡迎品鑒!
x年6月28日下午2點半,在三樓會議室舉行了x級教育學原理專業(yè)碩士研究生開題報告會,教科院朱家存教授、周興國教授、孫德玉教授、辛治洋副教授與吳支奎副教授以及x級參加開題的教育學原理的研究生與部分x級教育學原理研究生參加了此次報告會。各位老師對“杜威道德教育思想中的悖論研究”這一選題評價比較高。朱家存教授認為國內外研究杜威道德教育思想的比較多,但是研究杜威道德教育思想中悖論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很值得研究,同時指出這個研究要認真研讀杜威著作,如果英語水平比較高,最好讀英文原著,這樣可以避免翻譯的錯誤,其他各位老師也對此研究指出許多不足之處,提出了許多寶貴的修改意見。
首先,對本研究提出問題的是吳支奎副教授。吳老師指出,此研究用悖論分析杜威道德教育思想的理論依據是什么?研究的前提假設是什么?杜威道德教育思想中的悖論在框架里面都提出了如何解悖,有些悖論能不能解悖?如果能,有沒有解悖的必要性?其次,孫德玉教授指出在行文的時候,一定要交代清楚杜威道德教育思想中為什么會存在這些悖論?我們怎樣看待這些悖論?悖論存在并不一定不好,悖論與道德兩難有什么不同?在此論文框架結構的第四部分“義務和興趣”似乎不像前面三個標題那樣對應,需要斟酌。最后,周興國教授提出,在這個研究中首先一定要弄清楚什么是悖論?概念一定要界定清晰,然后才進行下面的研究,希望明年能夠看到你寫的關于杜威的道德教育思想中悖論。
在整個會議中,學術氣氛濃厚,各位教授真知灼見地揭露了研究中很多不足,提出了很多針對性強的改進意見,為以后研究的開展與論文撰寫工作奠定了里程碑意義。
現(xiàn)代漢語“X什么X”格式的語義分析
摘要:“X什么X”格式是現(xiàn)代漢語口語中常見的一種句式,如我們常說和常聽到的“看什么看”“笑什么笑”“擠什么擠”等等。能夠進入該格式的“X”可以是動詞、形容詞、名詞等等。本文擬從語義來源及構式義等角度來進行探討。
關鍵詞:“X什么X”格式語義分析
“X什么X”格式是現(xiàn)代漢語口語中常見的一種句式,對其進行語義分析具有重要意義。
一、“X什么X”格式的語義來源
關于“X什么X”格式的基本語義特征,一般認為是表否定,具體句子有一些具體的語義特點,如不滿、責罵等。但是對該語義的來源,主要有兩種說法:一是由疑問代詞“什么”的非疑問用法(否定用法)帶來的,其中的“什么”前指X,后一個X主要強調主觀抒發(fā),突出感情色彩;二是由整個結構表達。但本文認為:
(1)如果說該格式意義是由疑問代詞“什么”的否定用法帶來的話,那么,當X為V時,動詞重疊式的意義主要用來“表現(xiàn)時量小、動量短或委婉態(tài)或嘗試態(tài)”,而“V什么V”格式表示的顯然不是對“時量小、動量短或委婉態(tài)或嘗試態(tài)”的否定。
(2)“什么”本身是沒有否定意義的,它的這種用法是一種語用否定形式,而非句法層面上的否定,是人們在言語交談中為表現(xiàn)主觀性而采取的一種語法化形式。(肖任飛、張芳,2006)并且用“什么”進行否定的意義并不單一,在一定的情況下,這種否定意義的表達需要語境的幫助。如:
a、“不是告訴你了嗎……;擠什么擠,要買快說……”
b、擠什么擠?”
a、b中的“擠什么擠”分別表示的是不耐煩和憤怒的情緒。
(3)表否定的“X什么X”格式具有泛形化的特點,除了本文討論情況外,還有以下形式:
a、“光桿的‘什么’”表否定,如“什么呀!我才不生氣呢!”
b、“什么+Y(Y可以是一個詞或一個短語)”如“什么他真能干!”
c、“X+什么”,如“怕什么,我還能吃了你!”
d、“X什么Y”形式,其中的Y可以是NP、VP或AP形式,如“擔什么心”“有什么依不得”“發(fā)什么呆呀”等。這些格式都是帶上疑問代詞“什么”表示否定的格式,但是它們的內部解釋機制不同。
(4)“X什么X”格式還可以受狀語修飾,如“還裝什么裝、還等什么等”,這里的“還”是修飾“X什么X”整個格式的,并不是修飾其中的某個組成成分。
因此,本文認為“X什X”格式的否定意義是由整個格式帶來的。以下本文將以構式語法理論為基礎,對“X什么X”格式的構式義進行相關的分析。
根據以上論述,我們可以認為判斷構式的標準為:一是構式的語義不可從其組成成分推導出來;二是構式的語義也不能從已有的句式中推導出來。而上面我們已經解釋了用“疑問代詞的非疑問用法或否定用法”來解釋“X什么X”格式的否定意義是行不通的。另外我們都知道,在語言系統(tǒng)中,語法意義和語法功能完全相同的語法結構最終難以共存,一種語法形式能夠在語言系統(tǒng)中存在,在言語交際中傳承,必然有其獨特的價值。而“X什么X”格式是現(xiàn)代漢語口語中常見的一種句式,是一種在言語交際中成熟和發(fā)展起來的語法化形式。因此本文認為,“X什么X”格式是一種構式,其否定用法是由整個格式來表達的。
二、“X什么X”格式的構式義
在“X什么X”格式的句法分析中,我們已經分析了,該格式中的“X”可以是動詞、形容詞、名詞等語法類別,下面本文將分析該格式的構式義。
“X什么X”格式的基本語義是表否定,但是具體的句子又有自己的一些語義。先看以下例子:
(1)胖胖大大的錢康從車上喝道而下:“擠什么擠?先下后上!”(北大CCL語料庫)
(2)李文彬卻不識眼色,梗著脖子說:“老竇,你也太心虛了,你怕什么怕?……”(同上)
(3)甲:這次這事真是太謝謝你了!
乙:謝什么謝!舉手之勞。(生活實例)
(4)“好什么好?都是‘鴻門宴’,不是那么好吃的。”(北大CCL語料庫)
(5)竇夫人:“我又不是吃你,你急什么急!”(白先勇《游園驚夢》)
通過觀察,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當X性質不同時,該格式的具體意義是不同的。
A、“X什么X”格式在句式上相當于一個否定陳述句。
1)當X為動詞時,該格式表示否定X所表示的動作或行為。如(1)中聽話人認為說話人不知道原因,是對說話人所表示的指導這種行為的否定,并試圖勸導說話人不要多管閑事。這類動詞多為“懂、了解、明白”等心理感官動詞。(2)(4)表示的也是這樣一種語義,是對說活人所說的否定。
2)當X為形容詞時,該句式否定性質狀態(tài),在句式上也相當于一個否定陳述,如(5)(8)中聽話人對說話人所說的“好”“年輕”的狀態(tài)的否定,在意義上是“不好”“不年輕”。
B、“X什么X”格式在句式上相當于一個祈使句。
1)當X為動詞(V)時,否定動作行為,該格式在句式上相當于一個表示禁止或拒絕的祈使句。如(2)(5)中的“擠什么擠”“謝什么謝”表示的就是“不要擠”“不用謝”的意思,表示的都是說話者對“擠”和“謝”這一動作行為的阻止,只是在語用意義上,后者表示了一種謙遜、客氣的情感。
2)當X為形容詞(A)時,也是否定性質或狀態(tài),只是在句式上相當于一個表示禁止或拒絕的祈使句。如(7)中是竇夫人對聽話人所表示出來的狀態(tài)的否定,在語義上相當于“別急”。
3)當X為名詞、副詞或嘆詞時,該格式在語義上或相當于否定陳述句,或相當于否定祈使句,如“酒什么酒”“你什么你”“都什么都”“啊什么啊”在語義上表示的都是對說話人所發(fā)出的動作行為的否定。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概括出“X什么X”格式的構式義:在一定的語境中,說話者對某種動作、行為或性質狀態(tài)的主觀否定。
參考文獻:
[1]高寧.V什么V格式研究[D].吉林大學,2009(4).
[2]黃喜宏.“什么”的否定用法研究[J].上海師范大學,2008(4).
[3]孫蕾.論“什么”反詰句的表達形式及其深層語義特征[J].語文學刊,2009(10).
[4]朱錫明.口語中的“X什么”與“X什么X”句式[J].廣西社會科學,2005(9).
時間:××××年×月×日上午八點半至十二點
地點:縣政府常務會議室
主持:縣長×××
出席:副縣長×××、××、××、×××辦公室主任×××
請假:×××(出差)
列席:×××、×××、×××
記錄:×××
現(xiàn)將會議討論及決定的主要事項紀要如下:
一、會議聽取了副縣長×××關于召開經濟工作會議準備的情況匯報,討論了擴大縣屬企業(yè)自主權的十條規(guī)定。會議同意縣經濟工作會準備情況匯報,并決定于×月×日召開全縣經濟工作會議。今年各項經濟工作指標,要以市經委下達的為準,不再調整縣原各公司的主要經濟指標。在縣經濟工作會議上,由縣經委與縣原各公司簽訂經濟責任書。
二、會議原則同意縣民政局關于民政事業(yè)費管理使用辦法的修訂意見。
三、會議同意將縣政府辦公室提出的轉交機關工作作風的規(guī)定意見(討論方案)印發(fā)各部門,以縣政府文件印發(fā)。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年×月×日印發(fā)
時間:x年4月29日
地點:西四樓多媒體教室
參加人員:縣教師學校副校長馬寶和、德育室主任段啟宏及科研室專家、本校領導及全體課題組成員
內容:遼寧省教育學會“”x年度課題
《小學數學教學德育滲透研究》開題論證會
x年4月29日,為促進我校課題研究的順利開展,切實提高研究的質量,我代表課題組成員就課題的研究實施進行了開題報告?,F(xiàn)將會議專家反饋意見記錄如下:
一、主持人(本??蒲兄魅嗡蝹トA)介紹參加開題論證會的領導、專家及特邀來賓。
二、黃麗娜副校長簡要介紹學校的基本情況和課題組成員有關情況
三、暴永服副校長宣讀課題立項通知書
四、課題負責人(本校教導主任徐淑梅)陳述課題開題論證報告
五、專家評議
專家對課題實施的科學性與可行性進行評議,并對研究中可能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進行了指導。
(一)專家認為開題報告與課題研究實施方案切實可行(縣教師學校德育室主任段啟宏評議)
1.該課題研究目的明確,研究目標清楚;
研究內容合適,研究思路清晰,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預期成果具有較大的實用價值.
2.研究隊伍力量強大,具有一定的教學經驗和理論研究水平,能勝任完成研究任務.
3.研究方法實用有效,符合本課題研究要求
(二)專家提出課題研究實施中需要注意的問題(縣教師學校主管德育、科研副校長馬寶和評議與指導)
1.讓課題服務于我們的教學,解決教學中出現(xiàn)的問題。
2.抓住德育滲透點,進行細無聲、無痕的思想品德教育。
3.根據學生年齡特點,由易到難、循序漸進的進行德育滲透。
4.研究中要不斷的積累材料、總結經驗。每個年級及每個成員要有結題材料。
5.課題研究要有利于學生能力的發(fā)展,要有利于學校的發(fā)展。
(三)專家對課題研究資源、成果提出建議(其他幾位專家建議)
1.小學一至六年級數學教科書作為主要研究資源,進行德育滲透對象是全校學生。
2.課程內容可再拓展,在內容拓展中關注學生信息素養(yǎng)目標。
3.課題研究成果可以通過網絡共享,理論研究的成果如何交流?建議發(fā)表論文。
4、資源要標準化
5、開題的目的要明確
(四)領導及專家同意開題
六、校長作總結講話
最后,鄭國利校長向縣教師學校領導及各位專家表態(tài),學校將高度重視課題研究,將加大經費投入,創(chuàng)造和優(yōu)化課題研究條件,精心組織系列活動,強化課題管理,積極為課題研究搭建平臺。校長強調,課題組成員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刻苦學習、認真研究、團結合作、有所作為,用“發(fā)現(xiàn)的眼睛、自覺的行動、經常的反思、大膽的實踐”為x年課題結題交上一份完美的答卷;同時校長還真誠邀請縣科研室、德育室領導及各位專家傾心支持、多作指導,讓本課題早出成果、多出成果!
選題目的
1.針對……的研究有利于加強對……機理(或者是:影響,特點,作用)的認識,可以完善有關……的研究。
2.(舉出具體的論文課題)的研究方法有待進一步改善,研究流程有待進一步簡化。
3.……問題的解決,可以改善……的研究現(xiàn)狀,進一步擴大……的研究范圍。
選題意義
1.對(具體的課題名稱)的研究有……價值
(1)(自己的課題)的研究可以擴展……學界對這一……研究的認識,推進與之相關的……的研究及相關的……研究進程。
?。?)從……的角度對……進行研究,利用……提出的……理論進行分析從而解決……問題,突破了傳統(tǒng)的利用……理論從……的角度去研究……的模式,使……的研究能從一個新的角度退出目前的研究進展。
2.對(社會相關應用方面)的價值。
?。?)……的研究有助于……改善目前社會上主流的……方法。
?。?)對……(教學/應用/實踐)也有……啟示,能擴寬人們的眼界,促使人們從一個全新的角度去看待……問題。
國內外研究現(xiàn)狀
根據(具體論文和實驗名稱)的研究,以及參考了(主流網站或者期刊的評價)的文章,目前國際上對……問題多采用……的方法進行研究(或者說:保持……的觀點),該方法(或觀點)的局限性在于……。而國內一直使用的方法(或者:保持的觀點是)……,該方法(或觀點)的不足在于……。
研究目標與內容
本課題擬分……分析和……分析兩部分(也可以分為多個方面)。首先利用(研究方法)對……進行研究,深入分析該課題的可行性以及市場需求,然后利用(數據,實驗結果,問卷統(tǒng)計等等)與目前的主流研究方法和實驗方案從……(流程,效率,成本,收益等等)方面比較,選擇最優(yōu)方案,并得出……的結論。本文的研究重點是該……的……情況。接著詳細研究該課題的實際應用以及市場影響力。
擬解決的問題
1.依據(論文名稱或者具體的實驗項目或者理論依據)對……的現(xiàn)有研究成果(或者:研究方法、研究流程)進行改進,全面考察……中……的……情況下,結合……,綜合考慮……因素,以確定……。
2.利用……軟件繪制相應的……模型后進行……和……分析,若能得出……實驗結論,則可以證實……對……的有效性和……的合理性。
3.根據……(市場調查,文獻檢索的統(tǒng)計等等),找出現(xiàn)階段的……的研究重點,利用(試驗方法)設計實驗方案,以觀察在……的實驗方法下,……問題的具體影響。
1.1研究背景及意義
1.1.1研究背景
新中國成立的初期,我國的法治實踐曾有過一段輝煌的成就,但是十年**,使法治建設和法學研究都陷入了低谷。在改革開放以后,中國的法學研究和法治建設也都走上了正軌,尤其是我國已經建成了自上而下的法律體系。這表明中國的法治建設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一種形式合理性的法律體系已經建立,中國已在根本上實現(xiàn)從無法可依到有法可依的歷史性轉變。但同時中國的法治建設也暴露出了很多問題,主要體現(xiàn)在形式法治與實質法治之爭的過程中。首先,由于中國的法律體系是自上而下建構而成。在法治建設過程中重點受到關注的是法律體系的邏輯合理性,而社會事實以及規(guī)則與事實之間的關系則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使得很多法律規(guī)范要么因其與百姓的現(xiàn)實生活無關而被無視,要么因其與社會風俗、生活慣例不同而沒有得到人們的自覺有效的遵守。其次,西方權利話語的力量在立法及司法實踐中被人為放大,而傳統(tǒng)的道德因素卻被排斥在法院門外,導致了像《秋菊打官司》中主人公秋菊那一類人的彷徨和無助,而原本為傳統(tǒng)道德所不容的“惡人”卻能逍遙法外。形式法治在法治實踐中暴露的問題,凡此種種,不再一一列舉。
針對法治實踐中出現(xiàn)的種種問題,歸根結底也是指導我國法學實踐的基礎理論面臨的難題。目前中國的改革進程已步入深水區(qū),面對著快速發(fā)展和變化著的經濟和社會生活,如何能夠保證我們的立法既能適應時代的變化,妥善解決社會生活中出現(xiàn)的新問題,又能夠保持法律的穩(wěn)定性給百姓合理的預期;如何能夠在司法實踐中既排除了其它干擾,保持形式法治的純潔性實現(xiàn)程序正義,而又不以犧牲傳統(tǒng)道德、社會習俗為代價。面對諸多難題,筆者認為僅僅分析實證主義法學的對法律的邏輯分析的研究方法是難以解決問題的,必須結合法社會學的實證調查、自然法學的價值研究等研究方法和理論成果才能擺脫目前我國法學理論界面臨的困境。而作為分析實證主義的一種新的修正形式的制度法學在法學領域能很好的融合道德和事實,通過制度事實理論,能夠綜合的運用分析實證的研究方法、社會實證的研究方法以及解釋學的方法。因此,制度法學的制度事實理論如果能被我國法學理論界認真研究、借鑒和吸收,或許能很好的指導我國的法治實踐。除此之外,本人因在讀書、上課,參加學術沙龍、讀書會的過程中深受老師和同學的啟發(fā),帶著深刻的問題意識認真閱讀了麥考密克和魏因貝格爾的《制度*》,并對制度法學產生了濃厚的興趣,因而也廣泛收集了一些有關制度*的材料。這也是選擇本題的背景原因之一。
1.1.2研究意義
理論意義:以實踐哲學為基礎的制度法學的制度事實理論在吸收西方的分析實證主義法學理論精華的同時,對法學展開解釋學的、社會實證的研究,并把這幾種研究方法結合在一起,實現(xiàn)了對法學更加深刻的理解。這也對中國的法學理論界自覺的開啟一個研究具有本土特色的法學的新時代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現(xiàn)實意義:在中國面臨社會轉型的今天,如何更好的實現(xiàn)從人治向法治,傳統(tǒng)之治向規(guī)則之治的轉變,是時代給我們提出的挑戰(zhàn)。而在向法治轉型的過程中,如何處理好現(xiàn)代精神與地方傳統(tǒng)、法律的程序正義與國人的實質正義之間的關系則是問題的關鍵。而制度法學的制度事實理論在堅持法律實證主義立場的同時,實現(xiàn)了道德、規(guī)則和事實三者之間的溝通。對我國的法治建設具有極為重要的指導意義。
1.2文獻綜述
筆者在將近一年的論文寫作過程中,針對本文的論題做了長時間的資料搜集工作,資料搜集的范圍也廣泛的涉及到了中外著作、網絡期刊等各種形式的資料。僅就本人能力范圍之內搜集到的資料而言,目前中外法學界對制度法學的制度事實理論的研究還相當的薄弱。而對于制度法學的理論,學界的普遍態(tài)度還是認為其是對分析實證主義法學理論的繼承和發(fā)展。從我目前接觸到的資料來看,有關制度法學的理論,以麥考密克本人的作品居多。而愛丁堡大學也曾專門針對麥考密克的制度法學理論召開過研討會,會后還曾以一本書的形式發(fā)表了研討會的研究成果。但是由于本人能力所限,不能得到這手寶貴資料,對于研究制度法學的理論來說實為憾事。
就國內發(fā)表過的有關制度法學理論的文章數量來看,也只有幾篇,研究者較少。筆者收集到的制度法學的學術期刊論文共7篇,但是只有唐仲清的《對‘制度事實’的法哲學思考》、陳金釗的《法律事實的定位與制度性事實--評制度*》、溫博的《事實與價值的調和--制度法學的方*》三篇期刊文章談到了制度法學中的制度事實理論。其中發(fā)表在南京大學法學評論上的陳金釗的文章還專門談到了制度事實與法律事實的關系。陳金釗教授把有關法律事實的學說大體上分為三類,一類是前提說,一類是對象說,還有一類是本體說。陳教授認為關于法律事實本體說的提出者就是制度法學的作者們,它認為,在這一意義上法律事實其實就是一種制度事實。同時,在他的這篇文章中,他還明智的指出了我國法學理論在法律事實領域研究的薄弱現(xiàn)象。因為我國深受大陸法系的有關法律的制定、解釋、適用技術的影響,使得我國的法學研究主要片面的強調對法律體系的邏輯結構的研究,而忽略了對法律事實的研究。而制度法學的制度事實的理論無疑會增加中國法學研究的深度以及回應司法實踐的能力。
在上述期刊文章中對制度法學的本體論和方*進行過全面的闡述的當屬張文顯所寫的《超越法律實證主義和自然法理論--制度法理學的認識論方*和本體論》。文章指出,制度法學的理論之所以能夠實現(xiàn)對法律實證主義與自然法的超越,其主要原因在于提出了一種新的法律本體論觀,即把法律視為一種制度性事實,并在方*上對傳統(tǒng)法學流派(主要指自然法學、分析實證主義法學、社會學法學)的法學研究方法實現(xiàn)了突破和重組。其余幾篇文章的內容大同小異,對制度法學的功過是非做了客觀性的評價。而對制度法學中的另一個重要概念“實踐理性”以及實踐理性與制度事實的關系做出獨到而深刻的探討的是梁曉儉教授所著的《實踐理性:一種方*意義上的探究》一文。在文中,作者精到的指出制度法學的作者們提出的關于“法律是一種制度事實”的理論體現(xiàn)了制度法學的作者們希望在法學的研究中結合分析法學和社會學法學的用心。法律作為一種制度事實,既有規(guī)則和規(guī)范在思想客體意義上的存在也有社會現(xiàn)實意義上的存在。因此,對法學的研究,要綜合分析實證的研究方法和社會實證的研究方法。除此之外,制度事實的存在依靠的是規(guī)則對客觀事件的解釋,而法律規(guī)則的背后體現(xiàn)的必然是制定規(guī)則的立法者的意志和目的,體現(xiàn)了他們的道德和價值觀,所以要想知道規(guī)范具有何種性質,就必須首先弄清楚理性行為的性質,而這里的理性行為便是實踐理性。通過實踐理性,制度法學把解釋學的方法運用到了法學研究之中。最終實現(xiàn)了制度事實和實踐理性的完美結合。
除了上述所列的學術期刊之外,筆者目前沒有搜集到任何有關制度法學研究的專著性文章,此外對制度法學的制度事實理論在博士或者碩士論文中進行專門研究的也較少。在筆者搜集到的有限的資料中,山東大學的博士生楊建軍在他的博士論文《論法律事實》中的第一章“法律事實的概念”里曾有一小節(jié)來專門討論法律事實與制度事實的關系。他認為制度事實與法律事實不同,制度事實是立法者為了實現(xiàn)對復雜的社會生活進行調整,而經過理性的抽象所概括出來的事實。因此,制度事實是立法者通過對復雜的具體事實進行抽象的概括而形成的抽象事實。所以當具體的法律事實發(fā)生以后,法官就能依據法律規(guī)定的抽象事實對具體的糾紛做出裁決。一個法律規(guī)范一般包括行為模式和法律后果兩個部分,而他認為制度事實就相當于法律規(guī)范中的行為模式。而且他還認為,法官能夠對沒有明確的法律規(guī)則規(guī)定的疑難案件做出格式化的分類和處理,主要原因就是在于制度事實不僅概括在法律規(guī)則之中而且它還概括在法律原則之中,因此在面對復雜的案情變化時,法官可以依據原則中的制度事實對案件進行格式化的裁決。而法律事實與制度事實完全不同,是一種具體意義上的事實。現(xiàn)實生活中所發(fā)生的所有能夠導致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的事實就是法律事實。因此,他認為制度事實與法律事實的根本區(qū)別在于,制度事實是一種立法角度上的事實,而法律事實是司法角度上的事實。
在筆者搜集到的有關制度法學研究的5篇碩士論文中,其中有三篇論文的作者是出自同一個學校,西南政法大學。他們分別是論文《法律和道德的制度性結合--制度法基本理論研究》的作者席琳,論文《制度法學對法律實證主義的批判修正》的作者夏菲以及論文《作為制度事實的法律--制度法學基本理論研究》的作者徐海同。還有另外兩篇,分別是華東政法大學的趙建兵寫的《淺議麥考密克的制度法理論》和重慶大學賈哲寫的《制度*創(chuàng)制規(guī)則問題研究》??傮w上,這些論文把研究的重點都放在了對制度法學思想的梳理介紹方面,包括制度法學產生的哲學背景、制度法學的內涵以及制度法學的理論價值等等,鮮有文章討論過制度法學的制度事實理論對制度法學的意義。
綜上所述,筆者結合收集到的關于制度法學的制度事實理論的有限材料,認為各個學者大部分的討論都是集中在有關制度法學產生的理論背景、哲學基礎以及制度法學與自然法學、分析實證主義法學、法社會學的內在聯(lián)系。而對于制度法學的制度事實理論的來源、特征,以及它是如何解決以往法學流派的困境從而成就了制度法學,及其對中國法治的建設意義等方面卻鮮有論述。本文的寫作目的和可能的創(chuàng)新之處便在于此。制度法學體現(xiàn)在“作為制度事實的法律”的本體論和多元的方*上的開放性,能夠很好的融合和超越三*學流派的分歧,也能夠為中國走出目前法治建設的困境提供很好的理論指導。
1.3研究思路與研究方法
1.3.1研究思路
從改革開放至今,在短短的30多年的時間里,中國便建立起了完善的法律體系,中國的法學研究和法治建設都取得了偉大的成就。但是,這種在立法方面取得成績,并沒有掩蓋司法現(xiàn)實方面所遭遇的困境。如反映法律與道德之爭的“瀘州*繼承案”、反映法律與社會現(xiàn)實之間存在張力的“吳英集資案”、(雖然案例并不新穎,但是如果我們不做改變的話,誰能保證日后就不再發(fā)生了呢?)以及法院遇到的一系列的執(zhí)行難的問題等,這種種問題處處都在暗示著一種沒有道德支撐的、與社會現(xiàn)實相脫離的只依賴強力而存在的法律規(guī)范在實際運作過程中的軟弱無力。但是,我并不是在否認離開強力的法治是可行的。恰恰相反,我的觀點是我們需要一種建立在形式法治合理性的基礎之上的強力。而我國在形式法治的建設方面,付出的努力雖然可圈可點,但取得的成效,卻不盡人意。因為大量的不符合程序正義的案例已經發(fā)生而且正在發(fā)生。如最近改判的發(fā)生在內蒙古的呼格吉勒圖故意*、流氓罪一案,以及各種發(fā)生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的刑訊逼供、非法取證等問題。
我國目前的法治困境促使我不斷的思考,如何才能夠在堅持形式法治的同時,借鑒和吸收實質法治的理想成分;如何能夠在堅持程序正義的同時,也滿足實質正義的要求;如何能夠將國家頒布的法律轉變?yōu)槿藗冃闹械姆?我國的法學理論研究是否已經解決了這些問題,如果沒有,那問題又出在哪?我?guī)е@一系列的疑問,最終,在魏因貝格爾和麥考密克的《制度*》中找到了答案。
在西方,20世紀以來,尤其是二戰(zhàn)結束以后,以分析實證主義法學為理論基礎而建構起來的形式法治的大廈不斷的受到來自新自然法學派、社會學法學派甚至是現(xiàn)實主義法學派的攻擊。自然法學派以新自然法學的面貌重新出現(xiàn),并再次強調法律的道德基礎;經濟法學派則更重視法律背后的成本收益分析;社會法學派注重對影響法律的社會現(xiàn)實因素的考察,甚至提出“活法”的理論。所有這些都構成了對分析實證主義法學的強力挑戰(zhàn)。它們的產生本身便說明了法治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在此背景下旨在建立一種能夠融合道德、法律、事實的制度法學的制度事實理論應運而生,并很好的滿足了實踐的需求。
而目前中國法治建設的實踐中出現(xiàn)的問題是,如何能夠把形式法治和實質法治進行很好的結合,并處理好形式法治理念與百姓心中傳統(tǒng)的價值觀念相沖突的矛盾。這是時代給我們的任務。而這一情形又與制度法學在西方產生的歷史背景頗為相似。因此筆者認為,制度法學體現(xiàn)在“作為制度事實的法律”的本體論和多元的方*上的開放性特征,能夠很好的融合和超越三*學流派的分歧,也能夠為中國走出目前法治建設的困境提供很好的理論指導。
1.3.2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采用文獻考察、比較分析和實證分析相結合的方法。首先通過搜集和查閱相關的文獻資料,為自己的學術研究積累豐富的素材。然后在此基礎上,通過對自己收集到的文獻認真的閱讀和比較分析,得出結論,完成自己的學位論文。
1.4研究內容與結構安排
本文旨在通過對制度法學制度事實理論的解讀,指出制度事實對制度法學的本體論和研究方法的重要意義,以及制度法*用制度事實理論實現(xiàn)的對以往法學流派瓶頸的突破。最后論述了制度事實理論對中國法學研究和法治建設的重要意義。
本文分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緒論,論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義以及前人有關的研究成果等內容;第二部分是制度事實范疇研究;第三部分是制度事實對法律本體論的貢獻;第四部分是制度事實對于法學方*的貢獻;第五部分是制度法學的制度事實理論對中國的法治建設的指導意義。
1.5創(chuàng)新點
本文寫作的創(chuàng)新之處是,筆者從制度事實的概念和歷史發(fā)展脈絡兩個方面對制度法學的制度事實范疇進行了認真的分析研究。通過以上分析,筆者認為制度事實是制度法學的核心概念,為制度法學提出新的法律本體論觀點以及綜合運用分析的、實證的和解釋學的方法提供了理論基礎。制度法學通過制度事實的理論得以將價值、規(guī)范、事實的因素融合進法律的概念之中,實現(xiàn)了對法律實證主義和自然法學的超越和突破。同時也揭示出了法律的制度事實理論對處于社會轉型期的中國法治建設所具有的重要指導意義。